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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31日 星期日

不一樣的自由意志論 -- 希特勒與同性戀與「真我」


個人意義與大眾意義


除了意義的性質外,意義的認受性同樣重要。所謂的「認受性」就是個人意義與大眾意義之間的「非對立」狀態。

雖然賦予事物意義是個人的事情,例如,文士賦予精神修養重要意義,暴發戶賦予物質金錢重要意義。但是,有一點我們是不能忽略的。人類是種群居的團體生物。從個人的角度出發,事物往往意義鮮明,但是當意義到達大眾的眼中,一切都會改變。不被大眾認同的意義便要受到否定和質疑。這種否定和質疑會對當事人造成心理壓力,痛苦,甚至危害。人生在世,個人的價值觀與世人衝突並不稀奇。但是堅持自見的結果多半是遭人排擠和非議。因為堅持己意的同時,也就是否定別人的意義。否定別人自然引來排擠。

不被認同的個人意義


例如,同性戀者認為「愛不分性別」,但世人却認為那是扭曲和靡爛。又例如援交者認為援交是種他我兩利的活動。只要做足安全措施,援交不但不傷害人而且能慰藉對方及利益自己。但是大部份人却認為援交是墜落和污穢。

希特勒
希特勒認為他的種族滅絕計劃是為優化人類種族的一件好事。而且他覺得統一世界不但是為了私利,也同樣是為了大同。事實上,他的意義不被世人所支持,所以或許到死後的現在,他也不明白自己的偉大為何會被人類所唾棄。

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,他們的意義相當正面。但是他們的個人意義與大眾意義之間存在差異。這個世界就是如此現實,我們賦予事物意義的同時,別人也賦予我們意義。除非個人有足夠的力量改變大眾的想法,否則堅持不被接受的意義只會帶來痛苦。不要奢望世人馬上改變他們的立場而接納你的意義。要那種被否定的意義被世人慢慢接納,需要許多的個人推動,而且這種推動可能是一代人或者數代人努力的故事。或者它甚至永不被接納。「欲戴皇冠,必承其重」。要堅持自身的定義,就要承受眾人排擠的痛苦。到底是堅持還是改變還是取決於自己。

真正的自我


我不知道你需不需要改變某些意義,但是有一點我是知道的,就是改變並不代表捨棄「自我」。許多人認為,堅持自我,「自我」才是我。例如某某認為懶惰是一種「自我」,要迫逼其變得努力是一種毀滅「自我」的行為。但事實並非如此,一歲的我是我,六十歲的我是我。但一歲的我不是六十歲的我。思想改變了,我也已經改變了,因此「我」不是「我」,但「我」仍然是我。無論這個我怎樣改變,「我」永遠都是我。執著於現在的「我」,只是佛家所說的「執我」觀念。我從來不因「執我」而存在,我基於「觀我」而存在。


意識主導者


改變已有的事物意義並不容易,這需要意識與潛意識的溝通配合。一般人在一般情況下,意識和潛意識沒有衝突時,潛意識是賦予事物意義的主導者。雖然「自由意志」擁有主導權,但是一般人的「自由意志」並不常在警醒狀態。「自由意志」經常把主導權下放到潛意識之中。只有那些善於「思思」和自制力強的人,才會由意識層面的「自由意志」主導事物的意義。

然而,當意識和潛意識的意念完全相沖時,意識能否覆蓋潛意識的意義判定,取決於意志力,則意識強度或精神力。當意識比潛意識強時,意識便能壓倒潛意識,並作為行為主導。反之亦然。例如,當人的意識處於亢奮狀態,就可以把睡眠和飢餓等潛意識需求壓倒,成就「廢寢忘食」的現象。然而,當睡眠和飢餓累積到一定地步,潛意識就會壓倒意識,讓人不自覺地昏睡。

意識的真實強度


意識多強不在乎於意識在大腦中盤據了久,思考了多少遍,而是在乎於它在現實中主導行為了多少遍。例如一個肥胖少女的意識中很想減肥,而且無時無刻都在希望自己變得漂亮,但是她就在潛意識的驅動下不停地食甜點和大睡覺。在表面看來,少女的意識很強烈,實際上它的潛意識更加強烈。它的意識在潛意識面前根本不堪一擊。行動才是反映意識強度的真正指標。相反,如果少女的意識只要偶爾想想減肥,她的身體便實際行動,那麼她的意識就是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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